防疫知识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防疫知识 >> 正文 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4 点击: 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各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管理的通知》(烟安办〔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设置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标识,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和“生命通道”维护管理,全力保障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畅通,有效提升救援效率,进一步增强人员疏散能力。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1日 烟政办函〔2013〕21号 上一篇:疫情处置153号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管理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