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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117号关于强化防疫一线工作人员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4    点击:






通知第117号                    签发人:梁风锁 邵国庆

关于强化防疫一线工作人员交通安全

管理的通知


各街道工委、办事处,莱山经济开发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工委、管委,围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工委、管理中心,烟台总部经济基地工委、服务中心,朱雀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筹建办公室,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根据市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增强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坚决杜绝疫情防控过程交通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教育责任

受春运返程和工厂企业复产复工等因素影响,全区交通流量呈大幅增长态势,交通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大。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要紧绷交通安全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防护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省、市领导批示要求,切实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教育责任,将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关爱同志、关心基层的大事来抓,坚决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通过短信微信、交叉检查等方式,强化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岗前提示提醒,加强一线工作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对因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存在严重失职的要严肃追责。

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各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车辆,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坚决杜绝疲劳驾驶、超速、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事跨省运输或长时间、长距离运输时,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配备两名以上驾驶人,严格落实停车休息规定,切忌疲劳驾驶。各有关部门路面执勤人员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规范穿戴执勤服装和防护装备,确保安全防护装备佩戴齐全、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路面执勤时要保持精神高度集中,时刻关注交通状况,确保自身安全。

三、排查交通安全隐患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放弃休息、加班加点,全力投入疫情阻击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广大一线工作人员已经连续工作近三个周,身心健康进入疲劳期,容易忽视安全规程,产生麻痹思想。要建立轮休制度,保障一线工作人员休息时间,杜绝因疲劳上岗、疲劳驾驶等出现的交通事故。要层层压实公务车辆管理责任,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加强日常保养维护,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清零”安全隐患,做到车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落实保障春运返程高峰道路畅通“十项措施”,加大路面巡查力度,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莱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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