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委、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长岛综合试验区、昆嵛山保护区工委、管委,市直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烟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从严抓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工作人员及共同居住人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出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在编人员和通过借调、外聘、劳务派遣、购买服务等各类形式实际在机关工作的人员,下同)非必要不进行跨区市流动、不得离开烟台,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烟台的,须报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因工作需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参加抗击疫情相关工作的,返回后要按照相关防疫规定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管理。
二、减少非必要政务活动。尽可能减少各类会议活动,提倡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减少人员接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到基层开展调研检查活动,尽可能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市、县两级领导干部尽可能减少现场调研、检查,交由相关调研检查专项工作组进行;确需开展的,要加强个人防护。
三、带头落实检测、接种要求。要严格落实市里统一部署要求,带头做好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已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要主动进行加强免疫,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要尽早接种。
四、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要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味(嗅)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向单位和社区报告,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排查。
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要带头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做好办公场所日常消毒、清洁和通风,尽量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近期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尽可能不网购,非必要不接待烟台市以外的人员,不与无关人员近距离接触。
六、严控出入公共场所。要尽可能家庭、单位两点一线出行,非必要不前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确因需要前往上述场所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
七、强化驻地管控。严格管控进出机关事业单位驻地通道,除直接为群众和企业服务的单位外,实行相对封闭管理。
八、加强共同居住人管理。要教育引导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并落实好上述措施,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