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按照《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与防疫要求,决定2020年上半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所有材料线上提交,书面材料后续再补。具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
(一)答辩申请与预审
1. 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通过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发表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完成论文初稿;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提出论文答辩申请。
2. 接受答辩申请时间
所有申请人必须于4月10日前到所在学院提出答辩申请,接受答辩资格审查。
3. 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
(2)论文初稿;
(3)根据《烟台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有关学位授予的规定,请相关申请人提交正式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律按A4纸复印,具体要求见《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提交学术论文成果的有关要求》。在职专业硕士等培养方案没有规定的,本材料不予提交。
4. 学位论文预审
学位论文预审参照《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因疫情防控需要,论文预审可采用视频连线答辩方式组织,也可采取网上论文审议方式。 预审结束后, 请将以下材料于4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复核:
(1)《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审成绩汇总表》
(2)答辩申请人的学术论文成果原件、复印件及《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成果统计表》(部分因特殊原因致使学术文章发表滞后,此项工作可推迟至5月15日,但需在统计表备注栏注明。所报材料真实准确,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
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申请。
(二)论文检测
1.所有拟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要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检测符合要求者才能进入论文评阅程序。同时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水平,现决定向全体毕业研究生提供学位论文预检测服务。在本次预检测服务中,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符合《烟台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要求者,视为自动通过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高于学校规定者,本次不计学位论文检测率,论文修改后重新提交,进入学位论文检测正式环节再次检测。
2.论文检测具体要求
参加检测的论文需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文档以“姓名_学号_文献名称”命名,如“张三_20070101001_信息系统”,这样有助于系统提取作者姓名,不按照此规则所导致的检测问题作者自负。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注释与参考文献等,删去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附录、附表、版权声明等内容。
各单位要对参加检测的论文内容与格式进行严格审查,并由研究生秘书于4月20日前将所有参加预检测的论文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研究生处。
(三)论文评阅
疫情未解除前,学院应通过网络接收硕士生送审论文, 参加论文匿名评阅的研究生将论文进行匿名处理后交所在学院,匿名处理方式参见《烟台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印刷格式的统一要求》。今年所有毕业论文通过第三方电子平台开展送审工作,各单位请于4月23日至26日间提交送审论文,因学校统一送审,逾期不交者,不予送审。论文评阅工作应在5月25日前结束。
(四)组织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答辩方式应符合学校工作预案要求。
2.答辩申请人收到“论文评阅意见书”后,应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根据情况如实填写《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学位论文格式参照新版《烟台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撰写暂行规定》(2015)撰写,注意学位类型及封面颜色,按照文件规定,各学院应根据不同专业需求,在遵守学校统一格式的前提下,提供具体的学位论文范本报送研究生处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论文分类号请查阅《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
3.各单位最迟于答辩前一周将《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审批表》报送研究生处,并将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以及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接受各方面监督。
4.论文答辩结束后,应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针对学位论文的具体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根据情况如实填写《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论文答辩工作应在6月15日前结束。
二、学位授予
(一)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单位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提出硕士学位申请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和科研成绩及有关情况进行评议,作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毕业研究生学位材料按专业、学号顺序报送研究处。除《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汇总表》、《学位授予名单》(各一式一份)外,每位研究生的材料装入学校统一印制的档案袋内,具体材料如下:
1.学习成绩单
2.学位申请材料;
3.答辩委员会审批表;
4.学位审批材料;
5.授予学历硕士人员登记表;
6.论文评阅意见(学校统一盲审除外)
根据《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要求,学位论文需提交最终版电子稿,报送电子版为pdf格式,原创声明等签名处需签字,文档命名方式另行通知。
(二)定于6月中下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按《烟台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三、其他
(一)请组织毕业研究生填写《学位信息采集表》,统一汇总后于4月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此表信息用于上报教育厅及打印毕业学位证书,请组织同学认真填写。
(二)同等学力人员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程序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同,相关表格下载详见附件3。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因要统计人事档案联系地址,故学位信息采集表有所不同。
(三)整理学位档案材料。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学位材料一般要求一式二份(一份装入学位申请者个人档案,一份存学校档案室)。各单位也需留存有关材料,请各单位依据《烟台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档案材料目录》中关于院系存留的要求,切实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学位档案材料是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种表格应认真、工整、如实填写,不得有空栏、空项,签字处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基本信息材料可打印)。
(四)未进行学位照相的同学,请按照《研究生电子图像补采集通知》要求执行。
(五)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流程进度安排参照本通知,具体工作要求与安排另行通知。
各单位应将论文答辩和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安排和要求传达到相关人员,切实做好本次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研究生处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