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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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职工返校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0    点击:

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安排,经学校研究,现就切实做好教职工返校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春季学期安排,224日前,原则上全体教职员工应返回烟台,全面进入工作状态,为延期不延学、停课不停教以及做好正式开学前准备等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目前滞留湖北的教职工,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暂不返烟,具体返回时间要按国家和山东省统一要求,在征得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烟。

三、目前按相关要求正在隔离而未返烟的教职员工(非湖北地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隔离防护工作,隔离期满在征得本单位党政领导同意后方可返烟。

四、目前从烟台市区以外已经返烟的教职工,要按相关要求严格做好居家隔离14天。省内烟台市以外拟返烟的教职员工可到所在社区办理健康证,取得健康证的返烟后可以免除隔离。各单位要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各单位要创新工作方式,提倡通过微信、QQ、办公系统等方式开展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等工作。对非涉密的事项,尽可能通过网上办理。有关职能部门、各单位要及时为师生员工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六、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制定本单位人员的在岗和居家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到岗人员和在家办公人员。

七、正式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学校将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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