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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烟安〔2020〕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 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2    点击:




烟莱安〔2020〕5号


转发烟安〔2020〕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

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烟安〔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街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加派人手,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强化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危化品、消防、冶金、民爆物品、渔业生产、特种设备、森林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前期部署安排,针对季节性规律特点和当前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同时,要扎实做好复产复工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复产复工验收制度,确保安全有序恢复生产。






莱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229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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