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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提供中医药方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4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发挥中医 药参与重大流行病、传染病的特色优势,防止疫情扩散流行,保 障广大群众健康,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我省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 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中医药预防方剂。该方药 每日一剂,分 2-3 次服用,餐后 1 小时温服,少年儿童根据年 龄酌减,6 岁儿童以上同成人量,6 岁以下儿童,每天 1/2~2/3 成人量。服用期间忌生冷、辛辣、牛羊肉及海鲜发物等;有不适 感觉者,应立即停止服药并及时咨询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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