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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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3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实际,为保证师生安全,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3月14日起所有课程按原课程表时间开展线上教学。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理论课程

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特点、师生实际情况,积极运用清华在线优慕课平台、腾讯会议、腾讯课堂、QQ群等线上手段开展线上教学,同时组织教师做好线上教学异常情况预案,确保教学秩序稳定有序。

二、体育类课程

体育学院根据课程特点认真做好线上授课方案,组织教师指导学生结合自身及实际条件,因地制宜开展日常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

三、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类课程

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可以利用虚拟仿真实验资源或采用现场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实验教学,也可以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当延迟,本学期完成教学任务。

对于已经在校外开展实践教学的学生,学院和指导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学习情况,强化教育引导,加强与校外企业沟通,确保学生严格遵守学校、校外单位、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保证学生安全。

对于原计划外出开展实践教学的课程,师生暂缓外出,原则上采用虚拟仿真、模拟训练等线上方式完成教学任务。对于确实线上无法完成的,学院须向教务处报送教学计划调整方案。所有毕业论文(设计)转为线上指导,暂停外出采集数据、调研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从严从实部署好学院线上教学工作安排。

(二)加强指导,无缝衔接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师线上教学的指导,各任课教师要与每位学生取得联系,原则上做好居家线上授课,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教学质量的高标准性。学生线上学习提倡在宿舍或原授课教室进行。线上教学期间,各单位应组织学生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视疫情防控情况,必要时确保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的无缝衔接。

(三)通力合作,保障到位

线上教学过程中,各学院应安排教师有计划的开展线上教学研讨,认真组织线上教学,同时加大课程的过程性考核力度,准确掌握实际教学效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学校及学院督导专家加大对线上教学的检查监督,确保教与学的标准不缩水、教学质量不降低。

 

 

教务处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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