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20年暑假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0年学生暑期放假时间为:7月20日—8月30日。落实“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在读学生秋季学期返校报到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另行通知。请相关部门和各学院提前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各部门、教学单位及直属单位的行政人员7月20日、21日,8月27日、28日正常上班。
二、有关要求
根据学校改革发展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每年的寒暑假依然是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合作交流、民生工程、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的重要时期。全校各部门、单位要统筹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事业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一)扎实做好暑假期间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省教育厅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不变,落实落细暑期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不出问题。
加强校园封闭管理,落实入校人员身份及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措施。分类建立离校和留校学生信息台账,统筹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服务。严格学校师生员工中的重点人群摸排检测管控工作。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师生员工每天的健康状况,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严格居家防控要求,离校的师生员工要妥善安排假期生活,做好个人防护和安全防范,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所在单位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严格会议活动管理,举办单位、承办单位按规定制定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三周向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结合工作实际另行通知。
(二)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暑假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要抓好检查落实,提前做好台风、雷电、防汛、防火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工作,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重点场所的管理,严防灾害事件和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扎实做好教学管理与招生工作。做好暑假期间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招生部门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
(四)积极推进校园维修改造工作。有关部门要抓紧暑期校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进度,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暑期各项工程任务。维修改造期间,要确保师生安全。
(五)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每天须有1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确保值班网络24小时畅通,保证疫情防控体系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假期中,学校办公系统正常运行,请注意及时登录系统处理相关工作。
学校安排总值班,总值班地点设在学校办公室综合科(办公楼239室),值班电话:6902232(内线62232)。
校医院疫情防控值班电话:6918120(内线68120)。
校园保卫值班(报警)电话:6902510(内线62510)。
综合档案室值班地点设在承先图书馆107房间,每周一值班办理档案的查询利用服务,值班电话:6902534(内线62534)。
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于7月13日(周一)前通过办公系统报学校办公室综合科。
三、暑期办公作息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学校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