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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烟台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0    点击:

 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印发《烟台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烟台大学  

                              2020年1月27日

 

 

 

 

 

烟台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烟台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省教育厅和烟台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群防群控”的原则,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依法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的发生和流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烟台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张伟和党委副书记、校长郭善利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张殿臣,党委常委、副校长邓昌亮,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强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校工会、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校医院、各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统筹指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防控监测组、应急保障组、健康教育(宣传)组4个专项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统筹协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接上级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等工作,收集、整理、汇总上报有关材料;做好会议筹备、记录整理、纪要印发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员单位:学校办公室、校医院等部门有关人员。

防控监测组:维护校园疫情防护秩序,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车辆随意进入校园;对留校学生、返乡人员等师生员工实施疫情监测,负责相关可疑人员筛查以及相应的医学处理。

成员单位:校医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等相关部门和各学院有关人员。

应急保障组: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以及上级要求,调整制定开学方案;强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协调配备所需防护用品;组织协调教室、图书馆、体育场所、食堂、宿舍等相关区域消毒隔离等工作。

成员单位:校医院、财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等部门、单位有关人员。

健康教育(宣传)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舆情监控、处理,师生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对外信息的发布等工作。

成员单位:校医院、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各学院等部门、单位有关人员。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设联络员,联络员由学校办公室、校医院有关人员组成。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检验,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既要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突出抓好每个阶段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健环节,又要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及时调整优化防控策略和措施。

(三)相互协作、形成合力。牢固树立全校疫情防控“一盘棋”思想,各单位要紧密团结,通力协作,积极联系沟通,形成强大的合力,扎实推进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四)遵守纪律、履职尽责。寒假期间各工作组成员、各有关单位要确保值班在岗,留足应急处置力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6902232,校医院值班电话:69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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