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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自湖北省来烟返烟人员温馨提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点击: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自湖北省

来烟返烟人员温馨提示》的通知

 

各县市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烟单位:

    现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自湖北省来烟返烟人员温馨提示》予以印发,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宣传,与广大在鄂人员主动联系,告知服务流程。

 

烟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

2020年329日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自湖北省

来烟返烟人员温馨提示

 

仙境海岸·鲜美烟台热情欢迎在鄂人员回家!为持续巩固全市疫情防控向好态势,帮助广大离鄂来烟返烟人员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生活,在此向您提示:

一、做好行前准备。行前申领湖北健康码,主动与抵达目的地的村居(社区)、单位联系,了解抵达后的对接服务与流程。

二、提前申报信息。来烟返烟人员本人、亲属和用人单位要于抵达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申报人员姓名、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加强途中个人防护。坐公共交通工具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异常健康情况及时向乘务人员报告。

四、配合接受健康检测。抵达目的地后立即到各县市区集中服务点进行登记和健康检测,按程序换领山东健康通行卡(码)。“点对点”包车接送人员由单位联系统一进行健康检测。

五、关注交通指引信息。“点对点”包车接送人员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抵达的,经湖北省来烟返烟人员专门通道核验信息,由目的地工作专班安排转运。自驾人员请按提示信息到集中服务点登记并检测。

六、履行临时住宿报告义务。住宿宾馆、租住房屋时,须主动向经营单位、接待单位申报登记,配合进行健康检测。对因工作、商务等原因临时来烟的,由接待单位或留宿宾馆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备。

七、从严追究责任。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健康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危害情形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携手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方能共克时艰。请广大来烟返烟人员予以理解、配合和支持,共同建设健康安全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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