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3    点击:

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21年暑假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1年学生暑期放假时间为:7月19—8月29日。

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各部门、教学单位及直属单位的行政人员7月19日、20日,8月26日、27日正常上班。

二、有关要求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学校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繁重的一年,全校各单位要利用暑假的良好时期,谋划推动学校和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合作交流、民生工程、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的深入实施。各部门、单位要统筹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事业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一)继续做好暑假期间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校园管理,落实入校人员身份及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措施。统筹做好师生教育管理服务,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严格会议活动管理,举办单位、承办单位按规定制定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将另行通知。

(二)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暑假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抓好实验室安全责任的落实工作。根据天气情况提前做好台风、雷电、洪涝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工作,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重点场所的管理,严防灾害事件和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扎实做好留校学生管理服务与教学、招生等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暑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疫情防控等相关管理规定。要统筹落实暑期疫情防控和留校学生服务保障措施,保障留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安全有序。相关部门要协调做好暑假期间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招生部门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

(四)积极推进校园维修改造工作。有关部门要抓紧暑期校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进度,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暑期各项工程任务。维修改造期间,要确保师生安全。

(五)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每天须有1名班子成员带班,有专人在岗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确保值班24小时畅通,保证疫情防控体系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假期中,学校办公系统正常运行,请注意及时登录系统处理相关工作。

学校安排总值班,值班表将通过办公系统公布,总值班地点设在办公楼239室和341室,值班电话:6902232(内线62232)。

校医院疫情防控值班电话:6918120(内线68120)。

校园保卫值班(报警)电话:6902510(内线62510)。

综合档案室值班地点设在承先图书馆107房间,每周一值班办理档案的查询利用服务,值班电话:6902534(内线62534)。

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于715日(周四)前通过办公系统报学校办公室综合科。

三、暑期办公作息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学校办公室  

2021年7月13

 

Copyright © 烟台大学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