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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外省出差返鲁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8    点击:


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对赴 外省出差返鲁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提出以下要求。

一、目前,我省已向上海、天津、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青海、新疆、江苏、山西、辽宁、陕西、江西等17个省(区、市)发出商请建立健康认证省际通用互认机制的函,拟于近期签署健康码互认备忘录。届时,对赴与我省建立健康码互认机制的省份出差,持绿色健康码的人员返鲁后无需进行隔离观察,持红码、黄码的出差返鲁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集中、居家隔离观察。

二、相关人员到外省出差前要申领山东健康通行卡(码),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出行全程要配戴口罩、勤洗手,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物品,尽量少去人员聚集场所,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工作。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的通知》要求,加强与有关省(区、市)工作对接沟通,积极推动与其他省份建立电子健康码互认机制,为到外省出差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健康认证渠道和方式。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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