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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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在境外中国籍师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7    点击:

各学院、部处室:

严防境外输入成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并结合我校实际,针对我校在境外的中国籍师生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掌握信息,加强保护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摸排、联系所有在境外人员,提醒加强自我保护。精准摸排现在境外人员的所在位置、行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建立个人健康台账。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其他不适,及时就近就医。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求助,并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报告。

二、返校入境政策

对于我校公派在境外访学、留学、交流的师生,在停留有效期内,是否回国由本人自行确定。

对于我校在境外因私事务的师生,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确定在境外师生的回国时间,并通知到人。

如确定回国,各单位须至少提前四天向学校报告回国人员信息,首先确认入境口岸的隔离、检疫政策,提前联系师生家庭居住地所属社区,做好信息报备和联防联控工作;其次制定严密隔离措施,严格执行,监督落实,同时做好生活服务和心理疏导。如果由当地政府疫情处置部门统一安排隔离,各单位也须密切关注,直至解除隔离返回其家庭居住地。师生原则上应返回其国内居住地。

三、入境管理及服务

坚持属地化管理、一体化推进的原则,做好回国师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按照山东省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根据入境口岸疾控中心的要求分类处置。

1.对来自部分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人员

对于有症状及密切接触者,服从入境口岸防疫部门的安排。

对于其他人员,入境口岸防疫部门安排“点对点”接送,实施居家隔离观察(纳入社区防控机制)或送至指定地点隔离观察14天。

2.对来自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人员

对于有症状及密切接触者,服从入境口岸防疫部门的安排。

对于其他人员,服从防疫部门安排或自行返回居住地,实行居家隔离。

四、信息报送

对于拟回国入境人员的信息,各单位须至少提前四天向学校报告(学校汇总后提前三天报教育厅),报送内容:

1.个人详细信息及健康状况;

2.详细返程路线及航班信息,包含自航班起飞时直至回到居住地的全程细节,包括其间的交通方式等;

3.过去14天去过的国家或地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人;

4.返回后的详细隔离措施。

报送路径:微信工作群“2020境外师生统计群”或linwenfeng2007@163.com。

材料格式:word或excel文档,及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并发送。

五、其他事项

1.回国入境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做到“一人一策”,全程关注,妥善安排。

2.对于从境外返回且住在烟台大学校内的教师,属于居家隔离(观察)的,遵照学校安排,要么回家居家隔离(观察),要么到校内指定隔离区集中隔离(观察)。

3.对于学生,执行“学校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返校”的规定。

4.对外联系中,要注意内外有别,低调稳妥,避免炒作。

 

 

烟台大学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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