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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用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

发布日期:2020-02-17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学,保障在鲁人员顺利出行,我省将启用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

在山东省境内居住、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健康通行卡:()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未满14天的;()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行申报个人健康相关信息,经社区()防控小组审核并加盖社区()公章后生效,有效期5天。各地各单位对持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实施隔离观察。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

 

附件:

1.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

2.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样式)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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