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7    点击:

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全市疫情形势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自2022年5月30日起,就我校教职工入校管理要求调整如下:

一、在职教职工按照规定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出入校园。线下授课课程和教师由教务处负责确定。

二、坚持值班值守制度,学校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执行24小时“双值班”制度。各学院每天要有1名领导班子成员24小时在教学区住校值守,值班领导信息于5月28日下午6点前通过办公室主任群报送。辅导员入校工作和值班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相关学院统筹安排。

三、后勤和学生社区的临时用工入校管理由后勤管理处和学生处负责。居住地在莱山区和高新区的临时用工人员可以每天“点对点”上下班,入校要求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其他临时用工仍然执行住校管理。

四、离烟审批由各单位自行审核,各单位要从严审核,教职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各单位要及时将离烟情况向人事处备案,其中事假、病假按照考勤相关规定处理。

五、非本校教职员工严禁进入教学区,确因工作需要,并符合属地管控政策,经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审批后,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码、校内联系单位的证明,方可进校。

六、各单位要做好教职工的核酸检测督促和数据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属地指挥部和学校要求的检测频次进行检测,其中,保安、保洁、宿管、食堂、超市、物业、校车等外包服务人员等每日一检,其他在职教职工每周二、四、六进行检测。如有变动,将以最新检测频次要求为准。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7日      

Copyright © 烟台大学党委宣传部